荣山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方案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28日 转发至:

荣山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推荐方案

 

  申报职称的教师必须符合《广东省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(试行)》中相应级别的必备条件,学校评聘领导小组对符合必备条件的教师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方面的考核评价,依据下列计分办法对申报人进行评分,计分由高到低排序,结合可用岗位数产生推荐人选。

1、工龄分:参加工作以来年限分,每年1分。

2、资历分:本科学历2分,硕士(含教育硕士)学位3分,博士及以上学位5分;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起年限分,每年3分。

3、任职分:

1)任行政干部每年2分;

2)任科、级组长每年1.5分;

3)任班主任每年1分;

4)任高三、初三毕业班的教师每年1分;

5)任高考、中考科目备课组长每年1分,非高考、中考科目备课组长每年0.5分;

4、业绩分(取得现职称期间计算)

1)获特级教师、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(党员)、优秀(名)教师、优秀(名)班主任、骨干教师称号的每项2分。满分5分。

2)获市级先进工作者(党员)、优秀(名)教师、优秀(名)班主任、德育工作者、骨干教师称号的每项1.5分。满分5分。

3)获区级先进工作者(党员)、优秀(名)教师、优秀(名)班主任、德育工作者、骨干教师称号的每项1分。满分5分。

4)获学校优秀(名)教师、优秀班主任(德育工作者)、校园新秀每次0.5分,获教学能手、教改先进个人、巾帼文明岗先进个人每次0.25分。满分5分。

5)任省市教研会会长、副会长每年1分,常务理事(含理事)每年0.5分,高考、中考研究组成员、特约教研员每年0.25分。满分5分。

6)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每项1.5分,获区级表彰奖励每项1分,获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一等奖0.5分、二等奖0.25分。满分10分。

7)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省级以上公开课每节2分,市级每节1分,区级每节0.5分,校级每节0.25分;获区高考、中考成绩突出贡献奖每次0.5分,满分10分。

8)主持省级以上(含省级)课题并结题每项3分,主持市级(或参与省级以上)课题并结题每项2分,参与市级(或主持区级)课题并结题每项1分,参与区级或主持校级课题并结题每项0.5分;参与课题只计排名前6。市教研活动发言每次0.5分;在具有ISSNC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每篇0.5分。满分10分。

9)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科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比赛获奖,国家级一等奖每项2分,国家级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每项1.5分,国家级三等奖和省级二等奖1分、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、二等奖每项0.5分,市级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每项0.3分,区二、三等奖和学校一等奖每项0.2分,二、三等奖0.1分。满分10分。

10)个人参加教育教学比赛获奖,省级以上每项1分,市级每项0.5分,区、校级每项0.25分。满分10分。

11)承担援助国外教育教学工作每年4分;承担援藏、援疆等国内省外支教任务每年3分;承担省内外等外派工作每年2分;支教或外派不满一年,按实际支教月数计算分数。满分10分。

12)到农村学校、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(职称)的必备条件。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(含城镇学校交流、支教教师)、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,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。老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,按原有的教师职务及岗位细分等级聘用。(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部关于推进县(区)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》拟定)

13)综合评价满分20分。其中个人述职后教职工评议10分,学校评聘领导小组评议10分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评聘资格:

1、近一年有年度考核或专业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。

2、违法违纪,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处分尚未撤销。

3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,受行政处理未满年限。

4、违反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(2008年修订)》。

5、近五年出现被问责情况。

6、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。

7、造成其它重大事故严重影响学校声誉。

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,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。

职称聘任参照此方案。

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行政会议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佛山市荣山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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